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魚與鯊魚共舞


鯊魚看上去是海洋中最不可能找到盟友的動物,因為它身形巨大、游速很快,是殘酷無情的獵食者,那麼它們怎麼會對鮣魚如此寬宏大量,甚至允許它們把腦袋中奇怪的觸角與鯊魚的下腹部連在一起--最初這被認為是共棲形式--即兩種物種同居,其中一種獲益而另一方未獲益,不過現在廣為流行的看法是,鮣魚不僅在鯊魚大餐之後可以吃點零星碎末,還為鯊魚清理下側表面的的寄生物。






註: 上面網址中還有其他互利共生的動物例子.

感想

動物究竟有沒有自己的想法? 做事會否有自己的目的? 有自己的autonomy?

現在沒有科學證據證明是沒有的.
而從生物懂得互利共生的例子中, 也許可以推想動物有目的行事的可能性.

如果純以生物捕食者與被捕食者的關係, 鯊魚應該會吃掉鮣魚.

鯊魚不吃牠們, 是因為鯊魚有一定程度的意識, 知道鮣魚在幫自己, 又或者是知道吃掉鮣魚的後果是沒了替自己清理下側寄生物的魚兒們.
所以, 牠們要忍口, 才能達到目的.

上面的網址有更多的例子.

例如"清潔蟹爬進鰻魚嘴覓食物"這篇中就與剛才鯊魚的例子相似.
動物們都不會把清潔蟹吃掉.

又例如"拳擊蟹拿海葵防天敵"這篇.

雖然有人說動物求生是本能, 不涉及目的.
不錯, 當動物受到威協時所做的例如逃跑等, 都可以被說成是本能.
可是, 當動物未受到生命威協時也能夠未雨綢繆,
就像人類在野外生活會築起籬笆預防猛獸來襲一樣,
這不是受襲時的本能反應, 而是有預謀有目的的防衛行為.

此, 我認為各種動物均有其不同程度的自主性, 有其目的而行事.

這只差在程度上多與少的分別而已.
所以, 我認為所有生命都應該被尊重的, 有著不同的值得被尊重的程度.

4 則留言:

  1. 其實我想說,生物界都有弱肉強食,淘弱留強的定律,大魚吃小魚,人類吃大魚。從遠古的歷史,人類不知不覺已經劃定,哪些東西是可以給人類食用,只是一個習慣而已。

    如非必要,人類應當好好愛惜動物。假如有輪迴,人類他日輪到做魚做豬,可能有報應。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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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類應當好好珍惜食物,不應濫殺。

    Joseph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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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think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should not conduct any activities which can cause pain and suffering to animals. They shouldn't been seen as capable of suffering, even for medic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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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hatever you do will be insignificant, but it is very important that you do it."
    ~ Mahatma Gandhi

    endangered species should be protected before it is too 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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