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動物之道德倫理的關係 (發布者:余冬鴻)

錢永祥教授談論關於動物之道德倫理的關係

2010.05.20 ◎王俞婷 邱博楷 陳其 報導


人類不應該不去了解 動物

錢永祥教授強調,動物在公共討論空間中較不受注意,然而我們生活中卻離不開動物,我們不應該不去了解動物。錢教授將動物主要分成食用動 物、實驗動物、同伴動物、野生動物,然而對於這些動物之倫理道德如何定義,人類一直有三大挑戰:學術專業程度、高 度爭議性,以及最後一則,人作為不會說話之動物的代言人是否恰當。

談到學術專業,錢教授認為動物倫理學在這方面一直很少人探討,缺乏論述;另外因為動物和我們生活的利害息息相關, 所以談及動物平等時總是產生高度爭議;動物不會說話,而沒有辦法抗議,身為代言人的人類,或許在價值觀上錯認了道德對錯,而使動物倫理反而受到歪曲的解釋。

此外,錢教授認為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或是態度並不一定等同道德態度。我們與動物相處的方式不一,如撲殺、畜養、烹煮行為等,但人類經常 探究的缺失僅止於行為在行政上的疏失,而沒有注意到該有的道德觀點。例如,我們撲殺了數百萬隻我們所畜養的豬隻 或 雞隻,卻只注意撲殺過程的完整,沒有重視動物的主體性。

動物也有其道德存在之必要

錢教授進一步表示,我們能在人的身上找出某種具有道德地位的特色,亦即道德考量適用的 對象。他進一步地引用了三個理論來論述在動物身上也是有道德存在的。

第一種是邊沁式的效益主義,主張人身上具有道德意義的事物是「利害」
(interests)
,人之所以有利害可 言,是因為人類能夠感受到痛苦和快樂,而因為動物和人一樣都能感受到痛苦,所以動物也具有利害,也具有道德意義。教授舉了一個例子: 我們無法從植物人身上觀察出他是否有感知痛苦與快樂的能力,但我們依然會他/她付出感情,那更何況是具有感知痛 苦與快樂之能力的動物呢?

第二種是康德式的本務論,主張人身上具有道德意義的是「內在價值」,在思考生命的道德意義時,我們要關注的是他自己所認為其本身之價 值,生命的過程只能透過自己本身經驗才能感知,只要他們能夠感受,他們就具有內在價值,而因大多數的動物都滿足此標 準,因此牠們也具有道德意義。


第三種是亞里斯多德式的完美主義,主張人身上具有的道德意義是「盡性」,也就是涉及生命品質之運作,人應該運用一些能力或條件來使生 命得以充分發揮,達到一個完美的狀態,一個正義的社會就該保證人們能平等享有這些能力,而動物雖然無法擁有跟人類一 樣的能力,但人類不能剝奪牠們運作的權利。完美主義者會反對將動物置於動物園或是籠子內,因為人類剝奪了讓動物依著自然天性生活的權 利。

以校狗為例──我們對待牠們的方式對嗎?

在最後提問的時間,有同學問到教授對校狗的看法。錢教授認為對於校內有狗這件事情應該要放在一個更大的脈絡下來談。首先是流浪狗的「出 現」──牠的出現絕對不是牠自己造成的,而是人為的結果;再者是環境的建構──狗兒出先在開放空間中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我們在建構這個環境時卻沒評估到這些狗的存在,現在狗出現在這裡應該要怪誰呢?第三,對狗的反應──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該如何 跟陌生人打交道、遭受到別人的危害時該如何處理,但人們對於如何跟狗打交道,卻不像前者一樣,有被普遍性地教導。教授 希望大家可以記得這三點脈絡,反思我們人類自己。當我們以「狗對人類具有威脅性」為由將狗驅離時,這樣做在道德上是否正確呢?我們對 於如何讓自己不受到狗的威脅有努力過嗎?對於流浪狗的出現,身為有較高的道德能力的人類,是否也該賦予相對的道德責
任 呢?

在演講結束後,錢教授私下回應了對於學校將在下禮拜實行捕狗的這件事。如同前面所講,校園是個開放空間,狗是不可能不進來的,因此把校 園裡面的狗抓走並不能解決問題;反之,在校園裡面的狗因具有地盤性,當達到一定數量後便不容易再有更多的狗進來。 如果對於校內的狗的習性已有瞭解,讓舊的狗繼續待在校園並不是件壞事,反之,新的狗進來了大家反而不知道牠的習性。在這樣子的脈絡下 看,捕狗並非最治本的方式。

平等與道德實踐之路還很長

最後,錢教授認為這是一個在當下十分具有爭議性的議題,因此他並不期待每人都能接受 它,但他希望這能夠是個發端,讓大家開始省思到動物與人之間的關係與道德聯繫。人類一路走來,不外乎就是一個消弭歧視與偏見的過程。 奴隸、性別與種族的偏見都陸陸續續地得以減緩。錢教授期望有一天,人類能以更加平等而道德的態度來對待動物。

文章來源:http://nthuradical.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22.html

3 則留言:

  1. 筆者反對中國人喜歡說,民與物胞,表達人與大自然的和諧關係,但是中國人對動物的殺害卻非常殘忍及龐大,有的為了吃;有時為了裝飾,如象就因為我們喜歡象牙彫刻而被大量殺害,幾至絶種(幸好現有法例保障此種不道德行為);有時是為了其他用途,如製作樂器(用蛇皮做京胡);有時是為了錦衣,如皮裘等等,為了補身,而殺害珍貴的動物,如蛇、鹿和熊等等。

    回覆刪除
  2. 錢教授提到了支持動物道德地位的三個理論,分別是邊沁式的效益主義、康德式的本務論及亞里斯多德式的完美主義,我想最根本問題是人類對動物必須有博愛的精神,雖然我們是不同的物種,我們仍然基於一種普世的愛,對動物的生命多一份尊重與重視,不能單對待動物為資源及生財工具!

    回覆刪除
  3. 也許不是愛, 而是責任.

    愛是可以選擇的, 愛是賜予, 是額外的.

    但責任不是.

    William Sin

    回覆刪除